新的规范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汽车租赁经营管理工作,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汽车租赁经 营行政许可工作和汽车租赁经营的监督管理。规范还提到,鼓励汽车租赁经营者实行连锁经营,但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汽车租赁经营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范。
规范第六条,对于申请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条件进行了明确,比如:租赁车辆应当由申请人自有,且符合国家标准、经检测合格的9座以下小型客车,数 量在10辆以上;经营场所面积最小不少于20平方米;停车场地至少可供一次性停放2辆租赁车辆等。这也意味着,汽车租赁公司提供的车辆,必须是租赁公司的自有车辆。
对于相关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准予从事汽车租赁经营许可的,规范明确,应当向申请人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申请配发租赁车辆《道路运 输证》的,应当向车籍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车籍地在设区的市城区范围的,应当向设区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江苏的规范,符合交通部鼓励汽车租赁行业发展的精神。”在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顾大松看来,交通厅这一规范的出台,给了包括“专车”在内汽车租赁市场一个宽松的环境,是个利好的消息。
“这个规范给了一个操作的准则。”顾大松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对汽车租赁公司的营运车辆,规范明确了必须是汽车租赁公司的自有车辆,不能是挂靠车 也不能是私家车,“租赁车辆不同于私家车,它有更高的保险博鱼·体育(中国)官网-官方app下载、报废期限要求,再加上软件平台增加的保险产品,更有利于保护乘客的利益。”